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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拟确认芮均同志见义勇为人员公示

2019/07/29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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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社会正能量,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枣庄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经区委政法委组织调查和评审,拟对芮均同志救助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拟表彰为“薛城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现将芮均同志先进事迹公示如下:

芮均,男,56岁,中共党员,枣庄力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师。

2019年6月3日晚7点左右,发生在新城凤鸣湖广场的儿童落水触电窒息事件中,事发现场有李欣、曹莉两位同志分别将落水儿童从水里救起、实施心肺复苏等救助行为,在曹莉施救过程中体力不支的情况下,现场的另一位无名英雄接力对孩子进行心肺复苏施救,两三分钟后男童终于苏醒,被接到求救赶来的急救车送往枣矿集团中心医院救治。事后,李欣、曹莉和这位无名英雄见孩子转危为安均离开了现场。事后,经新闻媒体报道和社会热心人士提供线索,找到了李欣、曹莉两位同志,这名无名英雄从事发之日至7月16日,通过对被救孩子父母了解求证等多种渠道,均未找到这位无名英雄。7月17日,在区委政法委对李欣、曹莉两位同志拟确认见义勇为人员公示期间,接到热心市民电话,反映这名无名英雄是枣庄力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师芮均同志。区委政法委迅速与枣庄力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被救孩子父母联系,经进一步调查、评审,确定芮均同志就是为落水儿童接力进行心肺复苏施救的无名英雄。

危急时刻,芮均同志凭借岗位多年的心肺复苏技能培训技术和冷静沉着的勇气,和李欣、曹莉两位同志接力紧急施救了遇险儿童。芮均同志的爱心接力为挽救男童的生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彰显了“危难之中伸援手、大爱无言扬正气”的高尚情操。

公示期自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4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监督评议。如有异议或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实名向区委政法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传真):4412052。               

 

 

中共薛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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