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薛城房产网

滕州市检察院“蓝·荷”上线了

2020/05/08 栏目:区市动态
TAG: 本文暂时没有添加标签

“蓝·荷”
“蓝·荷”是滕州市检察院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省院陈勇检察长在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院关于未检工作要求,也是滕州市检察院打造自身未检品牌,创新未检工作思路,强化未检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蓝·荷”字面意思为检察蓝与初荷,取自检察之蓝与滕州市花--红荷,读作蓝/荷,意喻检察蓝守护下的小荷。
工作宗旨:教育、感化、挽救、保护。
工作职责:致力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主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工作模式:实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模式,由同一承办人负责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和预防帮教等工作,逐步开展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公安、司法、妇联、共青团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一站式”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以法制教育基地、“两微一端一抖”为载体开展线下线上法制宣讲,与职业培训学校合作建立帮教基地,引入社区义工团体建立爱心关护站,形成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帮教网络。
活泼可爱的品牌形象代表“小荷”!

  •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当前访问人数过多,点击按钮后继续浏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