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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列出16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

2020/09/05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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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记者从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公安交管部门列出16家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
记者了解到,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工作结束后,为做好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常态化登记,切实方便群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推进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

一、严把准入关口。各地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代办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做好带牌销售网点设置和资质审查工作。要认真审核经销商提交的材料,对代办场所条件进行实地核验勘察,与带牌销售网点和代办人员签订委托代办协议书,明确违规办理业务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罚措施,切实把好带牌销售网点资质审查入口关。对符合条件的,要统一对外悬挂“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标识。9月20日前,各地要推出一批信誉好、经营管理规范的带牌销售网点,并在网上公开公示。
二、规范办理业务。各带牌销售网点只允许办理该企业所售品牌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并按规定开具销售发票,严禁为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各地要严格业务授权,严禁权限多人混用。要加强对代办人员信息采集录入、照片拍摄、号牌安装等业务培训,严格按照规范办理业务。各地要与销售网点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明确安全保密责任。带牌销售网点要按需领取号牌,建立台账,严格管理,严禁丢失、转借号牌。同时,要督促销售网点通过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车主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销售网点赠送安全头盔。
三、严格监管检查。各地要制定本地带牌销售监管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加强对带牌销售网点的监管。要做好数据抽查,每日抽查复核不少于30%的车辆信息,分析研判异常业务数据,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办理问题。要做好现场检查,定期查看业务办理、号牌管理、安装、安全宣传教育等情况。要开展联合检查,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严查违规生产、销售、购车不开具发票等行为。要确保数据信息安全,严禁泄露车主信息及其他数据信息,对销售网点故意泄露个人信息或倒卖信息获利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禁违规收费。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免费挂牌政策,严禁借机收取任何费用。要在带牌销售网点醒目位置张贴登记挂牌流程和免费挂牌的提示,并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各地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对带牌销售网点免费挂牌及业务办理等情况进行重点回访,不定期明查暗访,对发现违规收费、变相收费及违规办理业务的,要予以严厉查处,取消其带牌销售资格,列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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