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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实验中学2021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2021/08/11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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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实验中学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创办的一所高标准、高起点的全日制初级中学。市中区教体局采取“聘名师,办名校”的办学举措,吸纳省内的名校长、名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组建了一支优秀的教师团队。目前,全校208名教师均为在编教师,研究生学历32人,党员教师64人,平均年龄32.8岁;其中中科院在读博士1名,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1人;市级学科带头人10人,市级教学能手8人,区级以上优秀教师18人,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20人,荣获区级以上业务荣誉的98人。学校按照“质量立校、管理强校、特色兴校、革新活校”的办学思路,抓实教育教学质量核心,夯实常规管理基础,创办四年来开辟了一条规范、科学、健康的奋进之路,教育教学质量取得突出成效。

01招生范围

  1. 学区范围:谷山路—光明路--朱子埠支流--枣曹线--西昌路—龙头路--华山路—人民路(含遗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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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若在学位富余的情况下,可接收以下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的片区:①解放路—光明路--东外环—人民路之间区域。 ②西昌路—君山路—华山路—龙头路之间区域。

注:文稿摘自2020619日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市中区城区初中划片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查询网址:http://www.zzszq.gov.cn/zw/gkml/qzbm/jyhtyj/202006/t20200619_801720.html
02
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3-15日 (报名时间截止8月15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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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报名方式

 自2021年起,按照市、区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安排,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统一使用由枣庄市教育局开发的“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平台”,平台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各相关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报名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电脑、手机的浏览器登陆“枣庄市中小学招生服务家长端”(网址: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注册、报名;二是手机安卓系统在“应用市场”、苹果系统在“App  Store”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枣庄”APP;登录“爱山东·枣庄”APP后,进入“中小学报名”,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个别监护人在线填报的相关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04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21年8月13-15日,学生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得重复填报信息;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结合2020年6月19日《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方案》所在片区,填报所属学校,报名时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2.网上审核:2021年8月13起,网上报名平台在监护人填报时会自动核对户籍、房产等信息。学校会根据平台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录取。审核未通过的,查看驳回原因,学校会通过电话通知,可继续补充完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监护人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电脑查看录取结果,无需再到现场提供报名材料。

注:①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佐证材料或线下到所属招生学校现场说明情况。学校将在报名期间将安排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现场协助监护人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

②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个别监护人在线填报的相关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3.现场服务: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不清楚网上填报流程的,学校设线下现场服务即现场协助监护人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1名法定监护人携带入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校现场咨询。咨询时,请监护人主动出示“三码”信息(山东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主动佩戴口罩,严格遵循疫情防控要求。

(1)服务时间:2021年8月13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网上报名指导服务地点:市中区实验中学“韶华楼”一楼。

    (3)现场咨询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应提供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各页要齐全,能准确证明学生和户主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原件及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不含用途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的房产),未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的应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网签商品房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能提供不动产中心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⑤学籍信息表(由小学毕业学校提供,加盖学校公章)或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顺序依次排序;在户口簿复印时,可将户口首页、索引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按同向、田字形排列,复印在1张A4纸上。在复印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时,可将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1张A4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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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报名基本要求

(一)居住区服务学校界定:

按照下列标准确定服务学校,具体为: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有户籍迁移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在城区内租房或投靠亲属等迁户的均按照城区内有户无房、户籍有迁移进行界定,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监护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宅,不含用途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房产。

(二)报名具体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2021年8月13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2.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的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自2020年6月19日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公布之日起,原则上在中小学招生时,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再次安排适龄子女入学。

4.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区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将严厉查处任何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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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其他事项说明

1.在报名期间学校将安排招生工作人员现场协助监护人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

2.若网上报名因特殊原因造成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不一致的需要线下到校现场说明情况。按照省、市、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仅限1名家长进入学校咨询或提供线下审核佐证材料。咨询时,请监护人主动出示“三码”信息(山东电子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行密接人员自查),主动戴口罩,请间隔1米排队,不扎堆,经测温后进入学校,咨询后或提供线下审核佐证材料后请及时离校。

3.本简章仅供我校2021年七年级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具体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4.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对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招生期间咨询电话: 0632—3060636 ;17606376808。

咨询、接听电话时间:8月7日-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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