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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第四十中学2021年招生简章

2022/07/07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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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山教体发〔2021〕28号)文件精神,经区教体局批准,特制定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范围

面向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含北校区招生范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18年“初中进城”计划中徐庄镇、水泉镇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招生。

二、报名时间

以教体局公布时间为准:2021年8月11日—8月15日17: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条件  

符合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六年级具有有效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网上报名流程

 1.手机安卓系统在“应用市场”、苹果系统在“App  Store”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枣庄”APP;登录“爱山东•枣庄”APP后,进入“中小学报名”,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

 2.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访问,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

     3.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4.完善和维护学生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

     5.填报所属学校:枣庄市第四十中学

     6.审核。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

     7.通过网页或App查看审核进度,审核成功则查看入学须知。

      注:①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佐证材料或线下到所属招生学校现场说明情况。

学校在报名期间将安排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现场协助监护人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地点:枣庄市第四十中学西校区,时间:8月11日—8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入校时应该主动出示查验三码)。

     ②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8月11日前,个别监护人在线填报的相关报名信息将被清空,测试数据均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五、网上报名准备材料要求

1.第一实验学校、第二实验学校(含北校区招生范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第三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招生片区内有家庭法定自有住房,有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房产(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为商住房的:须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居住(学校及区招生工作检查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实)。

2)招生片区内有家庭法定自有住房,无房产(不动产)证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购房合同(必须在房产部门备案并有备案号或银行转账记录);有房产为自建房的,须提供准建证明。

3)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政府建设的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提供租赁人与政府签订的租赁合同。

4)招生片区内居住房属于二手房产私人交易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学生户籍必须与所提供的房产一致。

②原始购房合同、购房票据。

③有效的私人交易房屋合同、双方之间房款给付的银行凭证、三个月的水、电缴费票据。

5)招生范围内的老户口居民: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土地使用证(房屋被拆迁的须提供政府拆迁协议)。

6)招生片区内户口,无家庭法定自有住房的:

①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申请就读城区学校住所方位明晰表(用于学校及区招生工作检查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对)。

备注:房产和户口要求:

①房产为父母所有,户口信息能证明适龄儿童和房主的直系亲属关系。

②房产为父母单方所有,但儿童户口跟随另一方的,须提供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证。

③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儿童和父(母)必须跟随房主的户口。

2.2018“初中进城”计划中徐庄镇、水泉镇应届小学毕业生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学籍不在六年级的不予接收。

3.招生服务区范围内外来务工人员

(1)严格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的规定执行,“非山亭区户籍,在我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父母提供入学就读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包括“户主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3)父母至少一方与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局备案)或办理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劳动合同的须附带在我区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办理营业执照的,须附带税务登记及纳税资料原件)。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我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申请就读学校招生范围内的稳定住所证明(须有房产部门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6)住所方位明晰表(用于学校及区招生工作检查组派人到住所进行核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不予确认)。

备注:申请就读的学校是否接收提出申请的学生,要在申请就读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确定,无空余学位不予接收。申请就读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接收的,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六、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及具体要求

1.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依法、依规、公平、公开、公正进行招生工作。

2.严格执行区局文件规定的初中划片招生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服务范围、招生流程和招生数据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的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4.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对符合学校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入学资格,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富余的其他初中学校就读。

七、招生咨询电话

张校长:13562205499   杨校长:13561167598 

张主任:  15098299602    宋主任:150982761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枣庄市第四十中学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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