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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舜耕中学2021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2022/07/23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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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舜耕中学始建于1996年,现为城区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师345人,拥有山东省齐鲁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省特级教师3人,省骨干教师22人;枣庄名师1人、市级骨干教师8人,市级以上教学能手48人;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教师60人,省优质课获得者62人次。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越来越高,办学影响力越来越大,社会认可度辐射深远,始终以优异的成绩领跑薛城教育。

根据《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薛教体发〔2021〕9号)要求,现将2021年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通知如下:

枣庄市薛城舜耕中学2021年七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临山路以南、G3京台高速以西、珠江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珠江路以南、奚仲广场东路以西、郯薛路以北的区域(含水发澜悦龙城、西麦村、东麦村、姬庄村、何庄村)。

区域3:临城街道古井社区。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4-18日(报名时间截止8月18日23:00)。8月18日23:00以后网络注册停止。

三、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自2021年起,按照市、区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安排,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统一使用由枣庄市教育局开发的“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平台”,平台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各相关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1.手机安卓系统在“应用市场”、苹果系统在“App Store”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枣庄”APP;登录“爱山东•枣庄”APP后,进入“中小学报名”,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

2.登录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行网页版注册和报名,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

3.登录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

小升初

)和入学类型(

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

4.完善和维护学生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

5.填报所属学校;

6.审核。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再次提交审核。

7.查看入学须知,监护人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电脑查看录取结果并打印录取通知书,无需到现场提供报名材料。

注:

①网上报名:2021年8月14-18日,学生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或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得重复填报信息;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根据学生户口所在地,填报所属学校,报名时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②网上审核:2021年8月16—22日,网上报名平台在监护人填报时会自动核对户籍等信息。学校会根据平台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录取。审核未通过的,查看驳回原因,可继续补充完善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如填报所属学校错误,学校在审核时将予以“驳回”,需重新修改填报所属学校。监护人可直接通过手机或电脑查看录取结果,无需再到现场提供报名材料。

③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佐证材料或线下到所属招生学校现场说明情况。学校将在报名期间将安排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现场协助监护人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

④在报名平台测试阶段,个别监护人在线填报的相关报名信息已被清空,测试数据均被删除。请在规定招生时间内重新进行注册报名。

⑤8月23日—24日,适龄儿童父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和入学须知,并自行打印录取通知书。

四、报名基本要求

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共分5种招生类型。具体如下:

1.有户籍、有房产。

(1)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或高新区)户籍,且户籍跟随父母。适龄儿童父母须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且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2)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或高新区)户籍,且适龄儿童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房产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同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

(3)原有房产因拆迁改造而搬迁,且户籍登记地址与拆迁前房产地址一致的,可按拆迁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安置地点所在片区报名入学。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

2.有户籍、无房产。

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或高新区)城区户籍,但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的,可提供户籍材料及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有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或高新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的人员。已申领

居住证

,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居住证地址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于

2020年8月31日前

在薛城区(或高新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

2020年8月31日前

在薛城区(或高新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4.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无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或高新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的人员。已申领

居住证

房屋租赁证

,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居住证地址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于

2020年8月31日前

在薛城区(或高新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

2020年8月31日前

在薛城区(或高新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5.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区户籍)。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具有薛城区(或高新区)户籍,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的人员。已申领房屋租赁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到定点学校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于

2020年8月31日前

在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

2020年8月31日前

在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注:

1.监护人提供的经商务工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

2020年8月31日前。

2.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个人真实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区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将严厉查处任何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特别说明

1.薛城舜耕中学为城区公办学校;

2.从2021年秋季起,学校不再招收住校生,七年级新生入学一律不再安排住宿;

3.凡是上传提交资料中涉及到身份证号码中含有字母的,字母要大写;

4.若报名时网络迟缓,请耐心等待重新提交。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报名期间电话咨询:

咨询组一:电话:4447859

咨询组二:电话:4447828

咨询组三:电话:4418780

咨询、接听电话时间:8月14日-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5.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没收虚假材料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6.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报名时提供小学学籍证明。

7.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8.本简章仅供我校2021年七年级招生使用,如上级招生政策有变化,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个别时间节点如有调整,请以具体通知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附件1:关于提供暑期小初衔接课程资源服务的通知

枣庄市薛城舜耕中学

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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