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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教育局通知 : 事关线上教学、期末考试、寒假等

2023/01/03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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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

2022 年寒假即将来临,为充分适应当前疫情形势下教育教学新情况,现就做好近期教育教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

已完成教学计划的学校,根据师生健康状况调整教学方式,指导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安排学生转入自主学习,教师在线集中答疑指导,不再开设线上复习课。尚未完成教学计划的学校,要统筹本校教师资源和网络平台资源,继续通过线上教学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学生因病无法学习或完成作业的,由家长向老师说明情况后可暂停学习。

二、考试工作

寒假开始前,义务教育段学校和高中一、二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高三年级期末考试由各高中学校自主安排。

下学期全面恢复线下学习一周后,由各区(市)参照期末考试组织形式集中开展 1次教学质量检测。

三、开展假期生活指导

今冬明春新冠病毒感染形势严峻,寒假前,各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和学生做好假期新冠病毒感染安全防护,落实戴口罩、少聚集、勤消毒、常通风等防范措施。

督促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鼓励指导学生坚持生活劳动和体育锻炼,积极参与服务社区等公益社会实践活动。

四、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强制统一到校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严禁商业活动、商业广告进校园;各区(市)教体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学校严肃追责处理。

五、关心关爱重点群体

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关心关爱,加强临时性救助,及时解决其在学习和心理情绪方面的问题。

六、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学校要召开一次线上家长会,发布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醒假期安全事项,加强交通安全、防滑冰溺水、用电、用气、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网络诈骗等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独自外出、不燃放烟花爆竹。

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贯彻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专题教育培训,对照要求,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安全责任。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放假前及开学前,各学校要对校舍及附属物、食堂、饮用水、用电、用气及危化品开展集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假期期问不使用的水电气等设施一律进行关闭,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时上传山东省学校安全管理平台。

加强值班值守。要认真落实校级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严守岗位,不得脱岗,学校保安人员要加强巡查看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参照本通知执行。

枣庄市教育局

2022 年 12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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