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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公安分局开出首张“反诈”行政处罚单!
自2022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实施以来
薛城公安分局
高压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2023年3月2日
薛城公安分局夏庄派出所
开出首张“反诈”行政处罚单
2023年3月2日,薛城公安分局在工作时发现违法行为人尤某某(男,29岁,山东省临沂市人)的违法活动。
经查,自2023年2月14日以来,违法行为人尤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其银行卡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将自己名下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致使多名被害人受骗,将受骗钱款转入其银行卡账户,涉案总流水十万余元。
经询问,尤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尤某某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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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公安提醒您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妥善保管好个人的
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
不出租、出借、出售
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
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如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
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薛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