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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兴仁泰山路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2024/08/17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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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兴仁泰山路小学2024年招生简章

根据《薛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薛教体发[2024]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光明路以北,泰山路以东、广润路至永福北路延长线以北,枣曹线以东,G3京台高速以西的区域(含匡山腰村、匡山头村)。

(一)线上报名程序

访问方式一: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从APP 首页选择【入学报名】进行账户注册,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模块,再选择“枣庄市一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依次完成“入学儿童申报”-“ 信息采集”-“学校填报”-“进度查看”。

访问方式二:使用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入网页版,网址为(https://ZzS.ZZsedu.cn:81/zhaosheng-h5/ind ex.html#)操作同上。

(二)网上审核阶段

8月17日--21日,招生学校审核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信息。家长登录平台查看报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按照提示信息完善补充材料重新上传,或按照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到报名学校提交材料审核。

(三)现场报名阶段

8月22日-23日,网络报名未通过审核的或无法通过网络报名的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的报名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网上已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2024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 018年8月31日 之前出生,含8月31日)。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簿。严禁招收学龄前儿童入学,严禁招收既无户口又不够入学年龄的儿童,禁止在校在籍生重复报名。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属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薛城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一)招生类型

1.有户籍、有房产 ①.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须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且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且户籍跟随父母。

②.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户籍,且适龄儿童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房产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同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 2.有户籍、无房产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城区户籍,但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的,提供户籍材料及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有房产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4年2 月28日前(含2月28日,以下相同)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居住证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产地址到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①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②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 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4.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无房产)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4年2月 2 8日前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地址和房屋租赁证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屋租赁证地址到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①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②.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5.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区户籍)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具有薛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具有城区房产或在2024年2月28日前申领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产或房屋租赁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①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 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②.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 2 8日前在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2024年薛城区小学招生定点学校:兴仁泰山路小学。 定点学校招收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户籍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

(二)相关要求

1.新迁入户口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前有效。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为准。 房屋用途须为住宅。

2.对于无法提供正式手续报名材料的,需提供辅助性佐证材料。辅助性佐证材料的范围由各招生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3.在城区内租房并迁户的,凭户籍、房屋租赁证及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可到房屋租赁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

4.原有房产(限薛城区和高新区)因拆迁改造而搬迁的,户籍登记地址与拆迁前房产地址一致的,可按照拆迁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安置地点所在片区招生学校报名,也可按照租赁房屋地址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房屋租赁证等相关材料。拆迁后在其他片区购买合法住房,户口因拆迁暂不能迁移的,提供户籍、房产、拆迁协议等材料可到房产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5.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后,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入学。

6.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将依据学校学位富余情况由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入学。

7.为确保招生入学材料审验的准确性,所提交的信息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0632-8069256,13863236388。

薛城区兴仁泰山路小学

2024年8月14日

编辑|德育处

审核|韩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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