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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2024/08/29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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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薛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

永福路以东,海河西路以南,燕山路以东,光明路以南,泰山路以西,原区委墙东的东大堤以西,永兴路以北的区域。燕山国际C区、燕山国际D区的居民子女也可自愿选择到薛城区临山小学就读。

二、入学年龄

2024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簿。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阶段:

8月17日—20日,符合城区学校划片范围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通过手机登录“爱山东”APP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模块注册账号进行报名,或通过电脑、手机浏览器登录“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家长端”完成报名。8月20日24:00关闭网络报名平台端口。

访问方式一: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从APP首页选择【入学报名】进行账户注册,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模块,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依次完成“入学儿童申报”-“信息采集”-“学校填报”-“进度查看”。

访问方式二:使用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入网页版,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index.html#/)操作同上。

2.网上审核阶段:

8月17日--21日,招生学校审核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信息。家长登录平台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如审核通过请家长及时下载并自行打印录取通知书,作为开学入班的依据。如审核未通过,则按照提示信息完善补充材料重新上传,或按照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到报名学校提交材料审核。

3.现场报名阶段:

网络报名未通过审核的或无法通过网络报名的,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请于8月22日上午8:00——11:30到学校求真楼、博学楼报名处报名,注意,网上已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

四、招生类型

1.有户籍、有房产

(1)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或高新区)户籍,且户籍跟随父母。适龄儿童父母须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且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

(2)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户籍,且适龄儿童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房产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同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

2.有户籍、无房产

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城区户籍,但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的,提供户籍材料及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可到实际居住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有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4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以下相同)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居住证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产地址到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①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②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4.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无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4年2月28日前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地址和房屋租赁证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屋租赁证地址到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①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②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5.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区户籍)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具有薛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具有城区房产或在2024年2月28日前申领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产或房屋租赁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

①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②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五、温馨提示

1.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凡逾期不报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本校报名资格。

2.新迁入户口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前有效。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为准。房屋用途须为住宅。

3.残疾儿童一并提交残疾证。

4.为确保招生入学材料审验的准确性,所提交的信息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5.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属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薛城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6.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后,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入学。

7.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8.若报名材料不完整,需提供相关能相互支撑的佐证材料。

六、招生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632—8052281 0632—8052298

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

七、关于非起始年级转学的温馨提示

1.非起始年级申请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学校对材料进行审核。学校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安排相应年级接收转学(若转学人数超出现有空余学位,则按照优先接收外省市区,再考虑本区进城就读,学位已满的,移交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转入到其他就近定点学校就读。)

2.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2024年8月17日上午8:00—11:30,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依据本《简章》第四条招生类型,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博学楼一楼现场报名。

3.未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名者视为放弃,过期不再办理。

转学咨询电话:0632—8052281

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

薛城区实验小学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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