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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慧龙潭】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简章

2025/08/09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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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

招生简章

2025年

根据《薛城区 2025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薛教体发〔2025〕11号)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范围

祁连山路以东,光明大道以南,六盘山路至榴园大道以西,榴园大道以北的区域(含枣矿城壹号院、玉兰花园南区)。

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北,沿太行山北路、翠竹谷路至景山路以西,沿黑龙江路至京台高速以南的区域。该区域居民子女可到薛城区祁连山路学校小学部就读。

六盘山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民生路以西,榴园大道以北的区域(含世范嘉苑)。该区域居民子女可到枣庄市实验学校(金沙江路校区)就读。

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南,祁连山路以西,榴园大道至京台高速以北的区域。该区域居民子女可到薛城区黄河路小学就读。

二、入学年龄

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簿。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网络报名:8月12日—14日

学校审核:8月12日—15日。家长登录平台查看报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按照提示信息完善补充材料重新上传,或按照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到学校提交材料审核。(特别提醒:8月14日24:00网络报名平台端口将关闭)

查询打印:8月15日。在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如通过即可打印录取通知书,此通知书作为开学入班的依据。

(二)现场报名:8月16日上午8:00—11:30

一年级网络报名未通过或其他原因网上报名未成功的,以及其他年级的转学生,请于8月16日上午8:00——11:30到学校现场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注意,网上已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现场报名。

附:网络报名操作指南

1.登录方式

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 “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2.选择入学报名类型

(1)报名类型。适龄儿童父母依据招生类型如实选择。不同招生类型所需材料不同,请家长仔细阅读后,再进行选择。

(2)信息采集。适龄儿童父母登录系统完善相关报名信息。对于能够获取共享数据的,无需上传佐证材料。对于无法获取共享数据的或因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信息。

3.查看审核结果

适龄儿童父母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对于审核通过的,可查看入学须知并及时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名时上交学校。对于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父母依据提示信息完善报名材料并再次报名。

更多疑问请点击

薛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家长端)

薛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四、招生类型

(一)有户籍有房产

1.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含高新区)户籍,且户籍跟随父母。适龄儿童父母须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且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可到户籍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2.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含高新区)户籍,且适龄儿童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房产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同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可到户籍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需提交材料:

(1)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片区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房屋用途须为住宅;(说明: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回迁户要提供回迁安置协议书和选房单等。)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非本区户籍,有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含高新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含高新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居住证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产地址到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在薛城区(含高新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在薛城区(含高新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2.非本区户籍,无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含高新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含高新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地址和房屋租赁证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屋租赁证地址到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在薛城区(含高新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在薛城区(含高新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需提交材料:

(1)居民家庭户口簿;

(2)学生父母双方在学校招生范围的居住证;

(3)学生父母在学校招生范围的房产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4)外来经商者需提供2025年2月28日前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年度公示报告等。外来务工者需提供父母与我区用人单位2025年2月28日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凡逾期不报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本校报名资格。

2.新迁入户口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前有效。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为准。房屋用途须为住宅。

3.残疾儿童一并提交残疾证。

4.为确保招生入学材料审验的准确性,所提交的信息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5.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属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填写《薛城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6.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后,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入学。

7.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8.若报名材料不完整,需提供相关能相互支撑的辅助性佐证材料。

9.符合转学条件因学校学位不足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转入到其他就近定点学校就读。

10.原有房产(限薛城区和高新区)因拆迁改造而搬迁,户籍登记地址与拆迁前房产地址一致的,可按照拆迁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安置地点所在片区招生学校报名,也可按照租赁房屋地址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房屋租赁证等相关材料。拆迁后在其他片区购买合法住房,户口因拆迁暂不能迁移的,提供户籍、房产、拆迁协议等材料可到房产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11.适龄儿童具有我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但儿童父母无房产的,提供户籍材料及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可到实际居住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

12.具有薛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具有城区房产或在2025年2月28日前申领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可按照房产或房屋租赁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

六、招生咨询联络

1.报名咨询电话:8015200 18206379255

2.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3.一年级新生入学和转学学生家长使用钉钉扫码加入相应钉钉群,后期的相关要求会在钉钉群里发布。

附:钉钉群二维码

新一年级(2025级)钉钉群

转入学生(2025年)钉钉群

END

编辑|种莉娜

审核|杨 青

核发|崔平川

统筹|魏传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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