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薛城房产网

枣庄市薛城区(高新区)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2019/04/03 栏目:区市动态
TAG: 本文暂时没有添加标签

1
缴费方式

凡具有薛城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居民均可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已参保的,请携带《缴费证》到户口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参保缴费。以村、居为单位,按要求时限,一次性缴纳全年保险费。

新参保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照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并缴纳保险费。



重要

提醒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从2019年起,居民养老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征缴方式按照村、居进行集中收缴。


2
缴费标准

规定了12个档次缴费标准,即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人员和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重要

提醒

01

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选择缴费档次300元以下(含30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每人每年30元;选择300元-600元(含6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缴费补贴为60元;选择缴费档次800元以上(含800元)的,政府缴费补贴每人每年80元(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02

重度残疾人和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政府为其代缴100元,本人仍可以自主选择缴费,多缴多领。



3
享受待遇

参保人按政策规定进行缴费的,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本人向所在村、社区代办员提出申请,提供《缴费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一寸照片2张。由代办员填制相关表格,报镇街社会保障中心审核,经区农保经办机构批准后,自到龄并缴齐保险的次月开始发放养老保险金。自2018年1月起,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18元,自2019年1月1日起,65-74周岁在118元基础上提高5元,75周岁在118元基础上提高10元。




重要

提醒

01

对2010年12月31日以前,已年满60周岁的,且未享受机关事业和职工养老保险的薛城区、高新区居民,请及时到镇街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02

对2011年1月1日以后,户口从外地迁入薛城区、高新区的居民,由原户籍地发放养老金待遇。

03

对2010年12月31日以后,60周岁以下的,没有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不享受养老金

04

补缴部分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鼓励按时缴费。



  •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当前访问人数过多,点击按钮后继续浏览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