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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北临城小学2019年一年级 招生简章

2019/08/12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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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教育和体育局(薛教体发〔2019〕16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枣曹线与永福北路交界处以南,永福北路以西,黄河西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永福北路以东,海河西路以北,燕山路以西,光明路以北,泰山路以西,广润路至永福北路延长线以南的区域。
区域3:枣曹路以西的东丁社区、挪庄村、蟠龙花园、蟠龙湖景苑、洪洼新村和东仓村。
 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本。
   三、入学条件
    1.入学适龄儿童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户口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3.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
四、报名材料
1.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学区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有效房产证件。             3.若房产证抵押,需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产抵押合同等系列佐证性资料。
(注:各类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上面的顺序放置)
五、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条件界定。依据相关要求,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凡户籍所在地有监护子女条件的,其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已申领居住证,可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2.报名材料(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顺序对应放置)
(1)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居住证;
(3)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
(4)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年度报告公示证明。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8月12日-15日,学校公示招生简章
8月16日,收取学生报名材料。(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8月17日-18日,学校审验报名材料。
8月19日,(下午2:30-5:00)发放审验合格学生入学通知书。所有家长凭回执单领回各类证件原件,材料不完善的需按学校要求完善报名材料。
8月21日,(下午2:30-5:00)收取第二次完善后学生报名材料。
8月23日,(下午2:30-5:00)发放第二次审验合格学生入学通知书。所有家长凭回执单领回各类证件原件。
报名地点:北临城小学
咨询电话:0632——8021268      
七、特别提示
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薛城区北临城小学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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