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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祁连山路中学2019年七年级 招生简章

2019/08/12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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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薛教体发〔2019〕16号)要求,我校2019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沿黑龙江路至G3京台高速以北、政通路以西、枣曹路以南、G3京台高速以东的区域(含东曲柏村、西曲柏村,不含匡山腰村)。
二、入学条件
1.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入学学生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学生户籍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3.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4. 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已申领居住证,可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三、报名办法
家长来校报名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按照顺序对应放好,以备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学校概不收取。
(一)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材料:
1.学生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招生范围区域内的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回迁户要提供回迁安置协议书、选房单;若房产证抵押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房产抵押合同、银行还款明细、房产部门复印契税单、查档费收据等系列佐证性资料。
3.入学学生的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小学学籍证明的,可以现场查询)。
备注:
(1)户口本复印时要复印首页、索引页、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所在页、学生所在页;购房合同和发票要全部复印。
(2)户主、房主不一致时,需提供关联材料。
(二)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区外学生的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学生父母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
3.学生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4.务工: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
经商:由工商、税务、商务等部门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户口本复印时要复印首页、索引页、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所在页、学生所在页;购房合同和发票要全部复印;其他证件均进行复印。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时间: 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枣庄八中东校南区思贤楼(综合楼1号)一层1015室
3.咨询电话:0632-8050867  0632-8050808
五、其他事项
1. 8月12日-15日公示学校招生简章。
2. 8月20日下午14:00—17:00公示审核合格学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退还证件;家长凭回执单领取各类证件原件,不及时领取责任自负。
3.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
5.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薛城区祁连山路中学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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