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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实验学校 2020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2020/08/07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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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枣庄市实验学校即将组织2020年招生工作,现将我校2020年一年级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学校规模
枣庄市实验学校由校本部和东校区构成,校本部为市直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东校区为市直六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在管理方式上实行“一校两区、统一管理、师资均衡、资源共享、协同发展”。

二、招生计划
符合枣庄市实验学校招生范围和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参加我校2020年一年级报名。

三、招生范围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枣庄市实验学校2020年小学部招生范围为:
区域1:光明大道以南,复元三路以西,杜塘村以北,长白山路以东的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具备入住条件并事实入住。本着“相对就近”的入学原则,区域1内的居民子女到枣庄市实验学校东校区就读。
区域2:光明大道以南,长白山路以西,黄河路以北,六盘山路以东的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小区,具备入住条件并事实入住。本着“相对就近”的入学原则,区域2内的居民子女到枣庄市实验学校校本部就读。
区域3:根据新城未来学校规划布局,“黄河路以南,长白山路以西,榴园大道以北,民生路至榴园大道以东”的区域内的居民小区为招生过渡小区,待该区域内义务教育服务条件成熟时予以剥离,到指定服务学校入学就读。区域3内的居民子女,可以自愿选择到枣庄市实验学校东校区或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就读。但必须具备居住条件并事实入住。

四、报名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儿童均可在我校报名:
1.符合我校招生范围;
2.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程序
1.报名方式
按照薛城区教体局要求,一年级新生通过“山东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https://jjzs.sdei.edu.cn/xuecheng#/login)采取网上报名、审核、录取的办法,具体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2.时间安排
(1)8月10日至13日,适龄儿童父母依据儿童身份证号注册报名账号,并完成信息采集和填报学校(8月10日8:00至8月13日23:00)。
(2)8月11日至14日,招生学校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对于初审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父母依据提示信息完善报名资料。
(3)8月17日至21日,对提交的信息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
(4)8月22日至24日,适龄儿童父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复审结果。对于复审未通过的,依据提示信息补充完善报名资料。
(5)8月25日至26日,对二次提交的信息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
(6)8月27日至28日,适龄儿童父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二次审核结果。
3.注意事项
(1)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将依据学位情况,由薛城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入学。
(2)提交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屋用途须为住宅。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3)为确保招生入学材料审验的准确性,所提交的信息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需要提交房产材料和户籍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适龄儿童具有我校招生范围的户籍,且户籍跟随父母。适龄儿童父母须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且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2.适龄儿童具有我校招生范围的户籍,且适龄儿童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房产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同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

七、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报名
1.本招生简章区域1、区域2、区域3中,如有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适龄儿童父母持房产、户籍材料(同第六条要求)及在原学校打印的省学籍管理平台有效电子学籍证明,到枣庄市实验学校校本部现场报名。
2.转学报名时间:2020年8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招生咨询电话:0632—8168988    8168906    8168969

枣庄市实验学校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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