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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北临城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为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根据《薛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01
招生范围
区域1: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枣曹线与永福北路交界处以南,永福北路以西,黄河西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永福北路以东,海河西路以北,燕山路以西,光明路以北,泰山路以西,广润路以南的区域。
区域3:枣曹路以西的东丁社区、挪庄村、蟠龙花园、蟠龙湖景苑、洪洼新村和东仓村。
备注:根据学校办学布局实际,新一年级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就读。
02
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簿。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暂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薛城区义务教育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03
报名方式
01
网上报名
8月17日—20日,符合城区学校划片范围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通过手机登录“爱山东”APP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模块注册账号进行报名,或通过电脑、手机浏览器登录“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家长端”完成报名。8月20日24:00关闭网络报名平台端口。
家长可以关注平台查看报名审核状态,未通过审核的请依据提示完善条件后在8月20日前再次上传。
访问方式一: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从APP首页选择【入学报名】进行账户注册,进入【义务教育招生】模块,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报名账号注册,依次完成“入学儿童申报”-“信息采集”-“学校填报”-“进度查看”。
访问方式二:使用电脑、手机的浏览器进入网页版,网址为(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index.html#/)操作同上。
注:线上审核通过的学生,请凭线上录取通知书(纸质或截图)于8月24日8:00-11:00到本部三近楼换取书面录取通知书。
02
现场审核
8月22日、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 5:30
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请学生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招生类型提示)到学校本部校区(光明路西首北二村内)三近楼一楼有序报名。
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不需要进行现场报名。
04
入学条件
1.入学适龄儿童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户口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3.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
05
报名时间
8月17-20日网上报名 完成信息采集和学校申报
8月17-21日网上材料审验
8月21日前登录系统查看审验结果和入学须知,打印录取通知书
8月22-23日线下材料申报
8月25日线下审验结果公示
06
招生类型
01
有户籍、有房产
①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含高新区,以下相同)户籍,且户籍跟随父母。适龄儿童父母须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且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可到户籍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②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户籍,且适龄儿童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房产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同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可到户籍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02
有户籍、无房产
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城区户籍,但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的,提供户籍材料及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可到实际居住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
03
网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非本区户籍,有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4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以下相同)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居住证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产地址到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①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②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04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非本区户籍,无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4年2月28日前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地址和房屋租赁证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屋租赁证地址到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①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②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05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本区户籍)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具有薛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具有城区房产或在2024年2月28日前申领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产或房屋租赁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
①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②适龄儿童父母于2024年2月28日前在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07
相关要求
1.新迁入户口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前有效。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为准。房屋用途须为住宅。
2.对于无法提供正式手续报名材料的,需提供辅助性佐证材料。辅助性佐证材料的范围由各招生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3.在城区内租房并迁户的,凭户籍、房屋租赁证及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可到房屋租赁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
4.原有房产(限薛城区和高新区)因拆迁改造而搬迁的,户籍登记地址与拆迁前房产地址一致的,可按照拆迁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安置地点所在片区招生学校报名,也可按照租赁房屋地址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房屋租赁证等相关材料。拆迁后在其他片区购买合法住房,户口因拆迁暂不能迁移的,提供户籍、房产、拆迁协议等材料可到房产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5.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后,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入学。
6.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将依据学校学位富余情况由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入学。
7.为确保招生入学材料审验的准确性,所提交的信息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08
转学安排
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转学条件及提供证件参照2024年一年级招生要求),8月17日 8:00-11:30到学校本部校区三近楼一楼办理转学手续。
特别说明:申请转学后需要服从学校校区调剂!
09
咨询电话
0632-8021268
0632-8021288
10
其它事项
1.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凡逾期不报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本校报名资格。
2.提交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屋用途须为住宅。
3.残疾儿童一并提交残疾证。
4.学校将对提交的适龄儿童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大数据比对。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为确保正常入学,了解学校工作动态,请务必关注学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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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丨胡敬芹
编辑丨满亚丽
审核丨单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