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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凤鸣中学2025年招生公告
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枣教函〔2025〕27号)及《薛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校2025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01
1.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生”的原则,充分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进行登记入学。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加强招生过程监管,招生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及时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
02
区域一
祁连山路以东,光明大道以南,六盘山路以西,黄河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二
祁连山路以东,黄河路以南,民生路以西,榴园大道以北的区域(含枣矿城壹号院、玉兰花园南区、世范嘉苑)。
区域三
G3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北,沿太行山北路、翠竹谷路至景山路以西,沿黑龙江路至G3京台高速以南的区域。
区域四
G3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南,祁连山路以西,榴园大道至G3京台高速以北的区域。
03
1.七年级新生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8月12日-14日,符合城区学校划片范围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通过网上统一报名时间。
8月14日24:00关闭网络报名平台端口。
2.网上报名流程:
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3.网上审核阶段:
8月14日-15日,招生学校审核网络报名提交的材料信息。家长登录平台查看报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按照提示信息完善补充材料重新上传,或按照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到报名学校提交材料审核。
4.现场报名阶段:
8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17:30,网络报名未通过审核的或无法通过网络报名的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的报名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网上已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学校提供证明材料。
2.八、九年级转学
由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来学校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8月15日下午15:00-17:00。
2.报名条件:
和七年级新生报名条件一致。
3.学位供应:
学校视申请转学情况,确定能否接纳学生转入我校就读。若学位不足,我校将报请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就近转入其他定点学校就读。
4.其他事宜:
材料审核及取回时间、录取结果通知等,同七年级对应时间一致。
(一)招生类型
1.有户籍、有房产
①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含高新区,以下相同)户籍,且户籍跟随父母。适龄儿童父母须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且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可到户籍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②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户籍,且适龄儿童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房产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同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可到户籍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2.有户籍、无房产
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城区户籍,但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的,提供户籍材料及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可到实际居住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有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5年2月28日前(含2月28日,以下相同)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居住证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产地址到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①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②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4.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无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5年2月28日前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地址和房屋租赁证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屋租赁证地址到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①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②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5.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区户籍)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具有薛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具有城区房产或在2025年2月28日前申领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产或房屋租赁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
①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②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二)相关要求
1.新迁入户口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之前有效。房产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为准。房屋用途须为住宅。
2.无法提供正式手续报名材料的,需提供辅助性佐证材料。辅助性佐证材料的范围由各招生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3.在城区内租房并迁户的,凭户籍、房屋租赁证及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可到房屋租赁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
4.原有房产(限薛城区和高新区)因拆迁改造而搬迁,户籍登记地址与拆迁前房产地址一致的,可按照拆迁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安置地点所在片区招生学校报名,也可按照租赁房屋地址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拆迁协议、房屋租赁证等相关材料。拆迁后在其他片区购买合法住房,户口因拆迁暂不能迁移的,提供户籍、房产、拆迁协议等材料可到房产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5.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后,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入学。
6.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将依据学校学位富余情况由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入学。
7.为确保招生入学材料审验准确性,所提交信息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05
七年级新生
8月12-14日
符合城区学校划片范围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通过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完成报名。小升初已被对口初中学校直升录取的学生不用再报名。
8月14日24:00关闭网络报名平台端口。
8月14-15日上午12:00前
学校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学生家长可随时登录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对于审核未通过的,需依据工作人员提示信息完善报名资料或8月15日下午带着佐证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
8月15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14:00-17:30
接受七年级现场报名,请务必携带一应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符合现场报名条件者方可)。
8月16日
学校对现场报名提交的书面材料予以审核,并随时通知家长完善报名材料。
8月16日
网上报名的学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和入学须知,打印录取通知书。
8月17日下午14:00-17:00
线下报名学生家长持回执单进校,到报名处取回材料原件及审验合格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对于无法自行进行网络信息采集的,家长可电话咨询或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招生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完成。
06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0632-8329167
15763281519
15763291519
咨询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