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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黄河路小学2025年秋季招生简章
薛城区黄河路小学2025年
秋季招生简章
2025年8月9日
根据《薛城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简章。具体事宜如下:
招生范围
泰山路以东,光明路以南,G3京台高速以西,临山公园以北的区域。
根据区招生方案,G3京台高速以东,光明大道以南,祁连山路以西,榴园大道至G3京台高速以北的区域(薛城区龙潭实验学校招生范围),该区域的适龄儿童也可自愿选择到我校就读。
入学年龄
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簿。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延缓入学。
报名方式
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8月12日—14日。
(特别提醒:8月14日24:00网络报名平台端口将关闭。)
登录方式
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学校审核
8月12日—15日。适龄儿童父母随时登录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父母依据提示信息完善补充报名资料重新上传。
查询打印
8月16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将录取通知截屏打印。
现场报名
8月15日 上午8:30--11:30。
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的及网上审核未通过需要线下提供材料的,需由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报名。
招生类型及需提交材料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招生类型,并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
1.有户籍、有房产。
(1)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含高新区)户籍,且户籍跟随父母。适龄儿童父母须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且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原件。
(2)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含高新区)户籍,且适龄儿童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房产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同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
需提交材料:户口本、房产材料等原件。
2.有户籍、无房产。
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含高新区)城区户籍,但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的,可据实际居住地址就近报名入学。
(1)在城区内租房并迁户的,可到房屋租赁证地址相对就近入学报名。
需提交材料: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及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
(2)原有房产因拆迁改造而搬迁的,户籍登记地址与拆迁前房产地址一致的,可就近入学。
需提供材料:户口本、拆迁协议、房屋租赁证等材料。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有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含高新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含高新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5年2月28日前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居住证地址和房产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房产地址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需提交材料:户口本、居住证、房产材料、务工或经商的相关材料等。
4.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无房产)。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含高新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已在2025年2月28日前申领居住证(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市中区除外)和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居住证地址和房屋租赁证地址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居住证地址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需提交材料:户口本、居住证、房屋租赁证、务工或经商的相关材料等。
5.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区户籍)。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具有薛城区(或高新区)户籍,户籍地址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的人员。适龄儿童父母具有城区房产或在2025年2月28日前申领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房产或房屋租赁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原则报名入学:
(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5年2月28日前在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需提交材料:户口本、房产材料(或房屋租赁证)、务工或经商的相关材料原件等。
报名材料说明:
1.房产材料: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全额发票。
2.务工经商材料:经商的需提供2025年2月28日前核发的营业执照及年度公示报告;务工的需提供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2025年2月28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等材料。
转学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一年级入学类型到学校现场报名。(材料准备同一年级报名材料)。
2.现场报名时间。
8月15日 上午8:30— 11:30
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632-8112857,8112858。
咨询时间:招生期间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其它事项
1.提交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屋用途须为住宅。
2.对于无法提供正式手续的报名资料,需提供辅助性佐证材料。
3.拆迁后购买合法住房,户口因拆迁暂不能迁移的,提供户籍、房产、拆迁协议等材料可到房产地址所属片区招生学校报名。
4.为确保招生入学材料审验的准确性,所提交的信息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5.一年级入学新生及转学学生请于近期到原承担儿童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初步查验,入学报到时提交查验后的预防接种证。
6.一年级新生拟定于8月18日上午8:30--11:30持网上录取截图(纸质版),来校换取“一年级新生录取通知书”。
END
招
生
季
编辑|王莉莉
审核|王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