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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期今年春假与“五一”假期形成8天连休
4月16日,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科学作息体系,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丰富校外实践与成长体验,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专项实施方案,明确自2026年起,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含小学、初中)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构建更具人性化与科学性的假期育人新格局。
根据方案,春秋假期实施范围覆盖小学、初中阶段的义务教育学校,其中初中毕业年级不设置春假,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相关规定灵活执行。2026年中小学春假将于4月29日、30日及5月6日放假,共3天,与5月1日至5日的“五一”假期无缝衔接,形成连贯休假期。自明年起,春假时间将适当提前,与清明节假期相融合;秋假时间则固定设置在11月份,与节假日或双休日相结合,方便学生与家长统筹安排出行与休憩。
此外,为保障教学进度与质量,方案明确提出统筹教学安排要求。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将通过统一的机动教学时间补足,严禁学校利用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填补春秋假缺口,同时全面禁止以任何形式组织补课或布置学科类作业,确保学生假期真正回归休憩与成长的本质。
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滕州市中小学假期制度迈入更加科学化、人性化的新阶段,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