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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临山小学2019年一年级 招生简章

2019/08/12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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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薛教体发〔2019〕16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临山小学(西校):永福路以东,永兴路以南,区委墙东的东大堤以东,泰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的区域(不含枣矿集团西苑小区)。
区临山小学(东校):泰山路以东,临山公园以南,G3京台高速以西,锦阳河以北的区域(含枣矿集团西苑小区)。
二、入学年龄
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本。
三、入学条件
1.入学适龄儿童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户口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房产地址须与常住户口地址一致。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3.常住户口名下监护人无房产的,城镇落户人员及其随迁子女需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适龄随迁子女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可在招生期间到定点学校登记申请入学。
四、入学证件
1.入学适龄儿童出生证;
2.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3.学区内房产证。无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其它入住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中,户口、房产必须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由学校留存备查。
五、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
1.条件界定
依据相关要求,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凡户籍所在地有监护子女条件的,其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已申领居住证,可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2.入学证件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
(3)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4)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或由工商、税务、商务等部门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四类证件请全部备齐,家长来校时请携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以上四类材料不齐全者,学校概不收取。
六、招生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8月12日—15日
    
公示学校招生简章
8月1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收缴学生入学各类证件
8月17日-19日上午
    
学校审验全部报名材料
8月19日 下午
(2:30-5:30)
    
1. 发放审验合格学生录取通知书
2. 所有家长凭回执单领回各类证件原件
8月26日
    
张榜公示审查结果
七、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6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西校区范围内学生请到西校区报名(临山路252号)
东校区范围内学生请到东校区报名(矿建巷中段)
3.咨询电话    8052139(西校区)    8052122(东校区)
4.几点说明
(1)学校将对提供的证件申请相关部门进行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
(3)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4)如新生家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请在报名时告知,并提供证明复印件。
(5)新生入学时,需要上交儿童预防接种证完结证明。请贵家长尽快携带《预防接种证》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办理,并在入学时上交。



薛城区临山小学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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