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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舜耕中学2019年七年级 招生简章

2019/08/12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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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薛教体发〔2019〕16号)要求,我校2019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临山路以南、G3京台高速以西、珠江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珠江路以南、奚仲广场东路以西、郯薛路以北的区域(含水发澜悦龙城、西麦村、东麦村、何庄村、姬庄村)。
区域3:临城街道古井社区。
二、入学条件
1.入学适龄儿童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户口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三、入学证件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未提供有效证件的不予受理。
1.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招生范围区域内的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3.入学适龄儿童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小学学籍证明的,可现场查询。
上交证件原件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由学校留存备查。
四、随迁子女入学
1.条件界定。凡符合《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规定的学生,中小学不得拒收。报名时,应按照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地址到学区划分的服务学校登记报名入学。
2.入学证件。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1)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
(3)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
(4)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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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招生时间:2019年8月16日-21日
2.报名地点:舜耕中学学森楼
3.进出学校:家长从学校西门进出,1人入校审核即可。
七、咨询电话
0632--4447859
八、其它事项
1. 2019年秋季七年级新生入学学校不安排住宿。
2.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没收虚假材料并取消其录取资格。
3.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报名时提供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小学学籍证明的,可现场查询。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枣庄市薛城舜耕中学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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