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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奚仲中学2019年七年级 招生简章

2019/08/12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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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通知》(薛教体发〔2019〕16号)要求,我校2019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永福路以东、泰山路以西、枣曹线以南、临山路以北的区域。
二、入学条件
1.入学学生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学生户籍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交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入学证件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件,未提供有效证件的不予受理。
1.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招生范围区域内的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3.入学适龄儿童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者,可现场查询)
上交证件原件时,仍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请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由学校留存备查。
四、随迁子女入学
1.条件界定。依据相关要求,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凡户籍所在地有监护子女条件的,其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已申领居住证,可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2.入学证件。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
(2)适龄儿童父母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
(3)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4)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或由工商、税务、商务等部门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招生日程安排
8月13日-15日:公示学校招生简章。
8月16日-18日:收取报名材料(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家长持相关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①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②与房产证地址相一致的户口本③学生学籍证明)到校后,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表》、《上交材料存根及回执单》,到指定教室上交材料,签字并领回执单。
8月19日:学校审验报名材料。电话通知材料审查不完善、不合格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下午3点来校凭回执领回证件原件。
8月20日:再次抽查复审学生报名材料,初步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8月21日:上午继续集中收取16-18日未来及报名及材料完善后的学生材料。下午,审核材料后,确定录取学生名单,上报区教体局录取人数,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发放学生材料原件及录取通知书。
六、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1.报名地点:薛城区奚仲中学德润楼一楼教室
2.咨询电话:4464046  4464018
七、其他事项
1. 2019年秋季入学新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2.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3.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5.符合转学条件,开学后升入八、九年级学生带齐相关材料于8月25日早8:00到校统一办理,转学条件同新生录取条件。



薛城区奚仲中学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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