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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北临城中学2019年七年级 招生简章

2019/08/12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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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薛教发〔2019〕16号)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永福路以西、枣曹路以南,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临山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西临城街道所属区域。
二、区域内学生招生入学
1.报名条件
(1)入学适龄儿童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户口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
2.报名上交证件
(1)招生范围区域内的房产证及复印件。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2)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入学学生户口页复印到一张A4纸。)
(3)入学适龄儿童小学学籍证明。(不能提供小学学籍证明的,可现场查询)
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按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个人自备)。
三、城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1.条件界定。依据相关要求,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凡户籍所在地有监护子女条件的,其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已申领居住证,可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2.上交证件。
(1)适龄儿童父母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入学学生户口页复印到一张A4纸;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
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按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个人自备)。
四、招生日程安排
8月11日-15日, 学校公示招生简章。
8月16日,收取学生报名材料。(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8月17日, 学校审验报名材料。
8月18日, 张榜公示审查结果,发放审验合格学生入学通知书。所有家长凭回执单领回各类证件原件,未完善材料的需按学校要求完善报名材料。
8月19日—20日,审验合格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
8月21日, 收取并审验完善后学生报名材料,审验合格后,领取入学通知书并报到注册。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
2.报名地点:北临城中学
六、咨询电话
8079076
七、其它事项
1.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2.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
3.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薛城区北临城中学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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